从本质上说,自主创业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,这没有什么可忌讳的。只是说明这样一条真理——企业需要盈利,至少不亏本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并扩大再生产。不能赚钱的企业连简单再生产也维持不了,最终必将被淘汰。这和“衣食足、知荣辱”是同样的道理。一个人如果连肚子都吃不饱,让他饿着肚子谈理想,不如给他一个面包更实惠。
“日本经营之神”松下幸之助说:“企业不赚钱就是犯罪!”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更是赤裸裸地指出:“我是一个纯粹的商人,不管做什么行业,只要纯粹就好,人就怕不纯粹。不赚钱的商人是不道德的,不赚钱你就只能确保自己的生活,不能给员工好的工资福利待遇,不能给国家上缴利税,不能给客户带来实惠。”
接下来看,企业的利润又从哪里来呢?从大的方面来说,就是销售减去成本费用再减去税金。所以,在销售和成本费用一定的前提下,税收负担高低直接决定着企业净利润多少,表现为利润的减项。
对于企业及其老板来说,纳税负担当然是越轻越好,但事实上不可能没有税收,因为任何一国政府都需要依靠纳税人的钱来正常运转。这没有问题,有问题的只是税收负担的高低,表现为纳税额在企业利润中的比率高低。这个比率对于企业来说是越低越好,如果高到企业把大部分利润都缴了税,甚至把全部利润缴给税务部门还不够(这时表现为企业的经营亏损),就会承受不了,就没有积极性了。
遗憾的是这正是目前的一种现实。
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8月24日发布的数据,我国中央企业2012年1~7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3347.6亿元,同比增长8.4%。上缴税费总额12625.7亿元,同比增长13.8%。累计实现净利润4593.8亿元,同比下降16.1%。可以看出,这些企业同期上缴的税费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为12625.7&pide;123347.6=10.2%,利润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为4593.8&pide;123347.6=3.7%,利润总额占上缴税费总额的比例为4593.8&pide;12625.7=36.4%。也就是说,企业到手的净利润只相当于税费总额的1/3。反过来说,企业上缴的税利总额相当于净利润的2.7倍!
换个角度看,根据国家财政部披露的数据,2012年1~7月全国财政收入为74467亿元,比上年同期增加7727亿元,增长11.6%。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64008亿元,同比增长9%,扣除汇算清缴上年银行业等企业所得税增加较多因素后增长7%左右。换句话说,即使我国整体经济运行下行风险加大,企业经营内外交困,可是国家税收收入增长趋势依然没变。以中央企业发生的数据证明,企业实现的利润总数已经远远低于上缴税费总额,利税比例严重失衡。
从中也可以看出,税费负担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大压力。道理很简单,税收征管是以国家强制力为背景的,国家确定税种、税率是不需要得到企业同意的,所以税费负担是企业发展不可避免的制度成本。
可是,如果税费负担过高,影响到企业发展积极性,最终仍然会影响税收收入的增长。因为归根到底,如果没有企业的交易行为就没有流转税,没有企业的所得就没有企业所得税,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放水养鱼”“涵养税源”的说法。